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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经开区人才轮岗制

来源:新华网 作者: 编辑:刘露 2015-12-29 10:4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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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才是经开区“第三次创业”的基础,如何充分发挥每一位经开人的作用,值得大家思考。本人认为,可建立“经开区人才轮岗制”。主要理由有以下几点:
  
  一是可加速培养人才。从实际工作看,各部门间因推诿扯皮、信息不畅所产生的内耗依然存在,轮岗可以使大家切实体会其他部门的工作,从而站在更高、更广的角度思考问题,形成换位思考,增强协作精神。同时,轮岗可以强化沟通能力、扩展人脉关系、扩大视野范围。
  
  二是可激励员工。对经开区而言,人员内部晋升的空间较小,领导职数有限,员工晋升的机会较少。对经开区国有公司而言,组织结构扁平化,领导职位不多,员工晋升的机会也不多。因此,横向调动,内部轮岗,对员工而言,即可丰富工作经验,又提供新的平台,特别是对年轻人来说也是一种激励。
  
  三是节约人力成本。根据经开区实际,一般员工、管理岗流动性较低,如果无法建立有效地淘汰机制,依靠招聘可会造成人员臃肿,而工作效率提升有效。将内部挖潜与技术人才的招聘有机结合,就显得尤为重要。
  
  四是提高办事效率。在信息时代,内部横向纵向的沟通已越来越重要,而通过内部轮岗制度,将人才流动起来,信息也就会流动起来。员工在部门间的流动可以促进部门间的互相理解,使得上游部门更加清楚下游部门所需;通过员工流动,也能更好地挖掘员工潜力,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
  
  五是防止腐败。轮岗可以规避因资源被个人垄断而形成的潜在危险。
  
  为此,经开区可建立透明、公开、理性和符合经开区实际的轮岗制度。个人建议,按照人岗相适,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原则,在经开区党工委的领导下试行,并在试行过程中不断优化完善。
  
  一是建立人才信息库,收集人员基本情况,并对人员进行分类管理,以便全面掌握人才的情况及专长,针对性的开展人员轮岗工作;
  
  二是设立轮岗条件、明确人员范围。对机关事业单位而言,可在各单位相似性较大的岗位间进行轮岗,也可在单位内部进行轮岗;对国有公司而言,可在三家国有企业间进行,也可在除公务员、事业单位之外的人员中进行。
  
  三是建立轮岗考核评价机制,对轮岗人员进行考核评价,既了解人员工作情况,又收集对轮岗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轮岗期间表现优异,并在原单位同意的情况下,轮岗人员可在新单位留用;轮岗期间表现一般或较差的,应退回原单位。
  
  四是轮岗时间不宜过长,个人认为半年或一年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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