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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麓谷小区配套幼儿园将完成移交

来源:高新麓谷 作者:周秋燕 编辑:刘艳芳 实习编辑 陈诗芹 2018-02-23 09: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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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麓谷2018年2月22日讯(周秋燕)“我们小区的幼儿园什么时候能移交给政府主管?”“我们楼下的幼儿园是开发商建设的,能变为普惠性幼儿园么?”2018年2月22日,记者从长沙高新区教育局了解到,《长沙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及产权移交暂行办法》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或许能够回答不少家长的问题。

  2月22日,是春节假期后首个上班日,就有不少热心家长前来咨询孩子上幼儿园的事宜,其中家长比较困惑的多为自家小区内的配套幼儿园属性问题。据了解,按照统一部署,今年长沙基本完成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

  长沙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长沙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及产权移交暂行办法》明确提出,在长沙市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该办法规定建设和移交所开发项目的配套学校。配套学校原则上应与住宅小区首期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根据规定,除国家规定服务半径内学位配建已满足需求的外,原则上1200户及以上住宅小区应按标准配建配套幼儿园,1250户及以上住宅小区应按标准配建配套小学,2500户及以上住宅小区应按标准配建配套初中。未达上述开发规模的住宅项目,其配套教育设施由政府统筹组织建设;但住宅开发项目用地中有控规教育用地的,应从控规规定配建。住宅小区需配套的基础教育设施规模少于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的,应按照专项规划确定的规模一次性建设。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接管配套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后,将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办成公办学校、公办幼儿园或免租金委托办成普惠性幼儿园。

  “孩子能就近上高质量的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幼儿园,真是太好了。”家住潇湘奥林匹克花园的王先生看完该办法后,忍不住拍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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