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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戴立忠:华侨是我国独特资源 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法尤为迫切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王诗颖 张必闻 编辑:刘艳芳 2018-03-21 09: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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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圣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戴立忠为600多万海外华侨发声,提出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法》。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王诗颖 摄影 张必闻 北京报道

  “华侨是我国独特的宝贵资源,对促进我国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圣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戴立忠为600多万海外华侨发声,提出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法》,通过立法途径明确海外华侨的利益和地位,保护海外侨胞的各项权益,增强他们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作为海外求学归国的企业家,戴立忠北大毕业后求学于普林斯顿和麻省理工,却因为一份强烈的爱国情怀,放弃了美国绿卡和国外优厚的条件,于2008年毅然选择回国创业。可创业的过程是辛苦的,除了“融资难、技术人才少”等困难外,戴立忠还要花大量的时间去处理回国后因海归身份遇到的一些琐事,他更能明白海外华侨在回国创业的过程中会遇到多少难题,“我身边的不少海外华侨的创业之路更加艰难,小到一张银行卡的办理,大到征信系统不完善带来的问题,都成为了海外华侨回国创业之路上的绊脚石。”

  从2008年回国到如今,戴立忠清楚地感受到创业环境有了非常大的改善,华侨回国投资、创业的数量和比例正在不断增加,在国内创业资金、知识产权、社会保险、子女入学、参政议政等权益保护需求日趋突出。但是,目前华侨国内权益保护工作缺少有力的法律依据,存在一定不足,“如今相当一部分的华侨掌握了高端科技和先进的管理经验,是我国引进海外高端人才的重要来源,对他们的政策保护尤为重要。”

  目前,中央和地方各级侨务部门出台的有关保护华侨权益的法规和政策已经形成体系,为华侨权益保护立法工作奠定了基础。政治权利方面,华侨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他们政治权利的保障需要进一步加强。经济权利方面,通过立法形成良好的法律和社会环境吸引华侨回国参与经济建设,保障华侨投资经营等各项经济权益十分必要。社会权利方面,主要包括华侨医疗服务、社会保障、子女教育、户籍证件以及出入境等方面的权利,国务院相关部门也出台了有关规定。但这些规定散见于国内不同层级和效力的各种法律法规中,有关部门和民众对其中的很多规定以及执法主体知晓程度并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工作的开展。

  因此戴立忠认为,制定一部完整、统一、可操作性强的华侨权益保护法非常必要。制定《华侨权益保护法》应涵盖这些内容,包括立法目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华侨身份的法律界定,华侨拥有的各项权利及承担的相应义务,侨务主管部门的权限与责任、保护华侨权益的措施及程序,该法的适用范围与解释修改等内容。

  同时,《华侨权益保护法》要着重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关于华侨身份界定问题,尤其应从法律上明确华侨定义中“定居”的概念和对相关居住时间的限定;二是对于华侨户籍及身份证件问题,重点探索华侨在国内不设户籍、无法申领居民身份证条件下为其在国内工作生活提供便利、保护其权益等问题的解决方案;三是华侨在国内的相关权益,主要是投资创业、慈善捐赠、出入境、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权益如何得到有效保障等内容。

  “回国不需要理由,不回国才需要理由,我有责任利用自己的所学之长来建设国家。”著名物理学家彭恒武的这句话也成为了海外华侨们共同的心声。《华侨权益保护法》的制定,将会使归国华侨的权益得到更多保护,促使他们在中国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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