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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经开区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优秀教师30名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刘艳芳 2018-04-20 11:3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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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级湘潭(九华)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

  引进教育类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全面提升湘潭经开区教育品牌,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引进优秀教育专业技术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湘潭(九华)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引进优秀教育类专业技术人才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湘潭(九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始建于2003年底,2011年9月获批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获批全省第二个国家级综合保税区,现居全省园区综合排名第三位。2018年3月,湘潭经开区启动长株潭湘江湾综合创新试验区经济带建设,从经济、生态、社会文明三大指标体系全面对标“粤港澳大湾区”,推进长株潭一体化建设,进一步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经开区始终坚持“科教兴区”战略,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地位,积极加大资金投入,保障教师待遇,出台教育人才引进政策,引进一流师资,打造教育品牌。2014年以来,经开区投资近5亿元,已建成长沙市一中九华中学、九华和平小学;2018年,将新建和平小学科大校区并投入使用,将启动雅士林小学、富力和平小学、步步高小学等学校的建设。

  二、引进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业务能力突出、综合素质优秀、学科影响力大的人才优先录用原则。

  三、引进计划及专业要求

四、引进范围与条件

  (一)引进范围

  引进对象为全国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优秀专业技术教师。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2日后出生);特级教师、高级教师、省“未来教育家培养对象”、省“青年教师精英培养对象”、市级名师工作室成员、县级学科带头人、县级骨干教师、县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2年5月2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紧缺的人才经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三)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中学教师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高中岗位需具有高中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初中岗位需具有初中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小学岗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等级教师资格证;

  3.具备普通话等级证(语文学科二甲及以上,其他学科二乙及以上);

  4.愿意在聘用单位服务5年以上,并服从分配;

  5.具有5年及以上教学、教研经历(以取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为起点计算)。

  (四)具体岗位条件

  1.中学岗位

  需具有5年及以上与引进岗位一致的教学教研工作经历或在省级示范性中学具有3年及以上与引进岗位一致的教学教研工作经历,且需具有以下资历之一:

  (1)特级教师,全国优秀(模范)教师或省级及以上教育基金会、教育学会授予的优秀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省“未来教育家培养对象”,省“青年教师精英培养对象”;

  (2)在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现场课堂教学(含片断教学)、说课竞赛中获得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承担过市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并获得相关证书;

  (3)被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教学能手等;

  (4)由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名师工作室成员、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

  (5)有毕业班任教经历(生物、地理学科任教初二参加会考视同毕业班任教经历),教学效果优良,且获得过县(区)级以上综合荣誉或县(区)级以上赛课、说课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小学岗位

  需具有5年及以上与引进岗位一致的教学、教研经历,且需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省特级教师,省“未来教育家培养对象”,省“青年教师精英培养对象”;

  (2)被县(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为劳模、优秀校长、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教学能手等;

  (3)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成员;

  (4)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现场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5)承担过县(区)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并获得相关证书的。

  以上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8年8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与资格条件相关的证书必须在2018年8月1日前取得。

  (五)不得报考的情形

  属于下列情况的人员不能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检立案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日— 6日

  报名地点:湘潭经开区管委会大楼二楼213室

  联系人:段老师 联系方式:13873238623

  刘老师联系方式:13789312115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从网上打印的《湘潭经开区引进教育类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公章),并交验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①身份证;②学历证书(第一学历,最高学历);③教师资格证书;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⑤普通话等级证书;⑥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⑦符合优秀教师岗位条件之一的材料(证书或文件原件)。

  2.资格审查

  5月8日在湘潭经开区网站(网址http://xtjkq.xiangtan.gov.cn/)公布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

  六、面试(5月12日 星期六)

  1.面试对象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引进计划数与入围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达不到1:2的,经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相应核减计划数。

  2.面试内容

  根据所报学科,按抽签顺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内容为试教、案例分析点评。备课时间限时30分钟,试教(无学生)时间限时10分钟,案例分析点评时间限时5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其中试教60分,案例分析点评40分。两项综合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组织

  由经开区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成绩于5月15日在湘潭经开区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并参照师范院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分学科根据面试和试教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列,按1:1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以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体检前需提供所在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如体检出现不合格或弃权人选时,按总成绩的分数高低依次递补确定,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考察

  由湘潭经开区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察,考察环节不递补。

  九、集体研究

  将面试、体检、考察情况提请经开区党工委会集体研究。

  十、公示

  集体研究后,在湘潭经开区网站公示引进人员名单。公示期七天,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

  十一、聘用管理

  公示期满,由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在职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

  十二、人员待遇

  1.引进人员列入湘潭经开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享受湘潭经开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教师同等待遇。

  2.引进人员符合《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中小学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中规定的人才引进范围与条件的,按照文件规定享受相应待遇,享受待遇标准详见《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中小学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文件全文附后)。

  3.引进人员进入用人单位后,参与湘潭经开区中小学教师年度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奖金标准详见湘潭经开区网站公示《湘潭经开区中小学校绩效考核办法》。

  十三、考试地点和其他时间安排以及公告中未尽事宜再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xtjkq.xiangtan.gov.cn/)公告。

  十四、咨询监督电话

  经开区文教卫计局:0731-52379341

  经开区监察局:0731-52379329(举报电话)

  十五、本方案解释权归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计局。

  附件:

  1.《工作经历证明》

  2.《湘潭经开区2018年引进教育类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

  湘潭经开区引进教育类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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