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长沙符合条件小型微利企业未来3年减半纳税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周悦 编辑:实习编辑 谢瑞仁 2014-05-09 09:52:31
时刻新闻
—分享—
  小微企业将再度享受到税务的优惠政策了。5月8日,长沙市国税局召开媒体发布会,介绍了4月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举例来说,如果一个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有10万元,按照20%的税率计算,2013年需要缴纳2万元税额,而今年只需要缴纳1万元税额了。
  
  这是自2008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来国家第三次加大优惠力度,小微企业只需要在下一个申报季即可以申报,享受这个政策优惠。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工业企业。或是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其他企业”市国税局负责人表示,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满足以上条件的企业均可享受此项优惠政策。“如果在今年1月-4日此期间交税的企业,多交的税额可以抵交。”长沙国税总局所得税处处长周泽光介绍,预计今年将有1.7万户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到这一政策,减免税额预计达到5000万元。2014年1月至4月,已有2515户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减免税额达64万多元。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周悦

编辑:实习编辑 谢瑞仁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园区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