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我国动漫产业发展迅速,已经成为动漫大国。但与美国、日本、韩国等动漫强国相比,我国还有着不小的差距。
据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司长吴江波介绍,和日本、美国相比,韩国在20世纪90年代涉足动漫产业。韩国没有日本发达的漫画产业,也没有美国发达的电影产业,但是韩国家庭宽带的普及率居世界首位,韩国利用这一优势,以数码动画基础为突破口,以计算机网络为基础,推动了新媒体动漫的发展。
“与韩国的情况相类似,以网络动漫和手机动漫为代表的新媒体动漫,近两年在我国开始表现出十分强劲的发展潜力和增长空间,已成为我国动漫产业新的增长点。”吴江波说,2012年,我国新媒体动漫产值达到了58.36亿元,比2011年增长了46.7%,增速为同期动漫产业的两倍还要多。
吴江波表示,在新媒体领域,我国的动漫产业不仅与国外动漫强国处于同一个起跑线上,而且我国还拥有着巨大的消费市场潜力。
“我们已经委托北京邮电大学牵头组织编写了手机移动终端动漫国家标准,并已形成送审稿在征求行业的意见。同时也着力在国际上能够推广中国的标准,积极争取国际的标准立项,建立手机移动终端动漫标准和产业研究与发展的长效化机制。”吴江波说。
在中国移动动漫基地副总经理向黎生看来,以前可能更多围绕内容发行来做,未来数字动漫可能会改变中国的传统动漫,因此需要思考如何通过新媒体动漫的方式降低整体的投资风险。“从动漫基地的角度看,未来数字化内容的发行、数字内容的延伸、信息化的服务、垂直的动漫电商和全版权的运营等五个方面将构建今后主流的商业模式。”
向黎生认为,今后,版权怎么结合手机动漫标准,怎么样从数字产品到实体产品的版权互动,包括维权、登记、管理到渠道的销售,用户的运营等,怎么对版权、物流、销售、渠道管理进行维护等,需要中国化的版权策略和新体系的构建。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编辑:谢瑞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