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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下发PPP指导意见:政企合作大幕拉开

来源:发改委 编辑:谢瑞仁 2014-12-04 16: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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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正式发布《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从项目适用范围、部门联审机制、合作伙伴选择、规范价格管理、开展绩效评价、做好示范推进等方面,对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提出具体要求。
  
  指导意见指出,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创新投融资机制的重要举措,对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建立部门联动、分工明确、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建立合理投资回报机制,保障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积极稳妥推进。
  
  意见要求,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及项目特点,通过授予特许经营权、政府补贴或购买服务等措施,灵活运用BOT、BOO、BOOT等多种模式,切实提高项目运作效率。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要认真做好PPP项目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等工作,及时建立PPP项目库,按月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汇总,积极推动PPP项目顺利实施。
  
  同时,随《指导意见》一并印发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同指南》,按照平等合作、互惠互利、依法合规等原则,针对不同模式合作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阶段,从合同各方的权责配置、风险分担、违约处理、政府监管、履约保证等方面,提出合同编制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供PPP项目参与各方参考借鉴。
  
  11月26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电力建设、电网建设、油气管网、储存设施和煤炭储运建设运营,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核电项目投资。此外,政府还将向社会资本放开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的所有权、经营权。
  
  此外,日前,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正式获批,主要承担PPP工作的政策研究、咨询培训、信息统计和国际交流等职责。

来源:发改委

编辑:谢瑞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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