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先试
——十大改革为我省两型社会建设注入新动力
【两型现场】
“十大改革”:突出问题导向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湖南处于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时期,面临缺煤少电无油的能源瓶颈,承担湘江重金属污染、农村面源污染、雾霾频现的环境压力,遭受重化工业增加值占规模工业比重超过60%、单位GDP能耗高出全国14%的粗放桎梏。推进改革,走绿色发展之路,是根本出路所在,也是长株潭试验区的根本意义所在。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说,湖南的发展就是要致力促进经济总量、人均均量和运行质量同步提升,就是要以长株潭两型试验区为龙头,紧紧抓住两型社会建设这个国家注入的“绿色发展”动力,走出一条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新路。
绿化发展导向。讲GDP而不唯GDP,将节能、节水、节地、环保等两型指标纳入绩效评价。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各县市区功能定位,对79个限制开发区的县区不考评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相应提高两型的权重。开展两型社会综合评价和绿色GDP评价试点。
严格产业准入。这几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经济下行的外部环境,和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繁重任务,湖南咬紧牙关抓两型,决不“捡到篮子都是菜”,建立产业项目用地、节能、环保、安全等准入标准,出台长株潭共同的产业环境准入政策,推行“一票否决”、“重大环保项目一支笔审批”等制度,确保新上项目不放松环保要求、扩大产能不增加排放总量。近年先后否决达不到节能环保要求的项目500多个。
淘汰落后产能。抑制污染者的任性,为中高端产业让路。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将环境不良等级企业向社会公布。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实行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666家差别电价政策企业中654家实现关停并转和产业技术升级,74家惩罚性电价企业中28家技改后达标,3家关停转产。1147家涉重企业在湘江综合治理中退出,其中既有地方政府“壮士断腕”的担当,老旧工业“烈士暮年”的悲壮,更有“华丽转身”的憧憬。
助力转型升级。综合采用政府两型采购、绿色信贷、绿色电价、两型认证等新机制,推广十大清洁低碳技术,加强资源循环利用。2013年率先实行政府两型采购制度,省内外企业444种产品进入采购目录,“十二五”全省两型采购将超4800亿元,拉动9600亿元社会需求。以华菱集团“三余”发电为代表,大批企业通过节能减排改造,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双赢。环保产业继2013年进入千亿产业方阵后,2014年达到1300亿元。六大高耗能行业占规模工业比重比2007年下降10.2%。
两型与发展不是“非此即彼”的选择,而是“绿色发展”这枚硬币的两面。两型试验,使湖南在适应和引领新常态上占得先机。
“十大改革”:突出民生改善
干净的水、清新的空气、安全的食品,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就是改革的主战场。
剑指水污染。湘江成为流域治理的先行者。2011年国务院批复《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2013年启动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成立省长挂帅的湘江保护协调委员会、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委员会,市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河长”,实行环境损害终身追责。监测到位是追责的前提,在13个跨市断面建设了88个水质自动检测站。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娄底锡矿山、衡阳水口山、郴州三十六湾等重污染区实行“一区一策”、“一区一省直部门对口”,株洲清水塘完成旗滨玻璃搬迁,湘潭竹埠港全部关停28家化工企业。改革需要智慧,也需要勇气。2014年计划的治理保护项目1158个,完成率达98.7%。去年湘江干流水质为优,印证了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提出的要求:要用制度保母亲河一江清水。
剑指大气污染。坚持标本兼治、联防联治、综合防治,推行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新机制。突出工业、机动车、建筑扬尘治理,30万KW以上火电机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成脱硫脱硝设施;长株潭进行机动车尾气检测,建成62条检测线,实行环保标志管理。完善大气污染联防联治机制,率先开展PM2.5同步监测、同步发布。三市“同气连枝”,去年空气达标天数比2013年上升7.2个百分点。
剑指土壤污染。创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机制,探索出“分户减量、分散处理”和“以县为主、市级补贴、镇村分担、农民自治”模式,被誉为“农村生活方式的一次深刻变革”,攸县、长沙县的做法在全国推广。编制耕地重金属污染调查与综合防治总体方案,国家从2014年起连续三年安排资金10多亿元,在长株潭开展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试点。
“十大改革”:突出市场推动
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强化环境友好的激励约束机制,是“十大改革”的基本取向。
——资源性价格改革走在前列。实行谁浪费、谁买单。2012年,居民水电气阶梯价格改革“破冰”。这一年的2月,长沙率先打破“一刀切”水费模式,全面推行阶梯水价;7月,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12月,长株潭三市试行居民阶梯气价。
——排污权交易不断拓展。排污要有权、无权要购买。2011年在长株潭启动试点,2014年扩展到湘江流域八市所有工业企业,涵盖7项主要污染物。已对8158家工业企业核定初始排污权,市场交易471次,交易总额7252.4万元,污染项目建设受到限制,腾出了环境容量。
——生态补偿逐步升级。湘江流域推行水质水量考核,上游超标排放或环境责任事故对下游赔偿,下游对上游水质优于目标值补偿。省级公益林补偿从2008年的5元/亩起步,补偿标准提高到2010年的10元、2012年的12元、2014年的15元。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使保护生态的人们享受公共服务、发展美丽经济,变“要我保护”为“我要保护”,绿水青山成为老百姓的幸福靠山。
——金融创新“供血”绿色发展。“钱从哪里来”始终是两型的难题。在全国第一个推行两型社会金融改革,下出一套先手棋:率先编制区域性融资规划;率先发行湘江治理专项债券67亿元,吸引配套资金200多亿元;率先试点环境责任险,涉重金属及其他高环境风险投保企业2248家,保险金额120230万元,在株洲发生全国首例环境污染责任险获赔案例。
——“两个合同”激活资源环境市场。探索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环境服务,积极采用专业化的技术、资金、管理。株洲等地把城镇“清扫权”推向市场,解决政府直接“扫地”导致的职责不清、管理混乱、效率低下问题。株洲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长沙磁悬浮轨道进入全国PPP试点,湘潭采取PPP模式组建竹埠港治理公司。
“十大改革”:突出法治保障
2008年7月,省人大出台保障和促进长株潭试验区工作的《决定》。试验区一起跑就进入法治化轨道。
几年来,加强立法,制定《长株潭区域规划条例》等,为改革搭建法治“顶棚”。及时将改革的好做法、好政策上升到法治层面,在生态绿心保护、湘江保护、土地资源保护、建筑节能等领域出台70多个法律规章,编制16个两型标准指南、43个两型地方标准,大气污染防治、饮用水源保护、环境损害赔偿等法规紧锣密鼓制定。这些规则与改革双轮驱动,形成了高效的制度供给。
几年来,严格执法,构建涵盖国土、水政、林政等部门的资源环境执法体系,开展“一条例一决定”、大气污染防治等执法检查,组织生态绿心条例执法调研。今年,省政府出台文件,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省直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机构的环保责任及责任追究办法。这是全国首个地方环境保护责任规定。
几年来,公正司法,省高院、省检察院出台两型社会司法保障措施,设立林业审判检察机构,探索生态环保法庭。今年一开年,长沙县就公开审理我省首例环境污染入刑案,湘潭市雨湖区3人因违法排污拒不整改被依法刑拘。PM2.5、水质等环保数据及时发布,畅通了公众参与的渠道,实现有为政府、有效市场、有机社会多元共治。
十大改革,就是十大施工图、十个任务书,已催生一批穿透力强的创新经验,湘江流域综合治理机制、居民用水电气阶梯价格、政府两型采购、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农村环境自治、排污权交易、绿色发展评价体系、两型标准、两型示范创建、两型教育等改革在全国先行先试,成为湖南真抓改革、抓真改革的重要抓手。
十大改革符合国家大局。40多个中央部委与我省合作,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新能源汽车推广、节能减排综合性财政政策等进入国家试点,2014年就有23项成为国家生态文明试点。国家力量,使我省改革步伐更加坚定有力。
又是一年春来到。今年是长株潭试验区第二阶段的改革建设收官之年。我们勇立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及生态文明改革建设的潮头,精准发力,纵深挺进,定将贡献更多无愧于国家试验区的制度成果。
(执笔 刘建华 唐远)
【两型足迹】
106项原创性改革
为全国两型建设探路
长株潭试验区获批七年多来,纵深推进实施106项原创性改革,探索湘江流域保护与治理、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绿色发展评价、城乡环境治理、绿心地区保护、政府两型采购、排污权交易、两型标准建设等8个方面体制机制创新,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探路。
2014年我省23项改革
成为国家试点
1.株洲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确定为全国21个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试点区之一。
2.湘潭高新区、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被国家发改委、国家工信部批准为第一批低碳工业园试点。
3.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获国务院正式批复,上升为国家战略。
4.张家界市、石门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和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被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列入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
5.株洲市、凤凰县、芷江侗族自治县入围全国第二批59个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
6.全国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试点启动,在长株潭地区开展170万亩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试点。
7.常德石门县砷污染土壤修复列入环保部的全国6个土壤修复治理试点示范项目。
8.国务院通过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审批。
9.我省湘江源头区域和武陵山片区列入国家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10.湖南被列入国家环保部污染场地环境监管试点。
11.湖南被列入全国首批PPP模式试点省份。
12.长沙工程机械、株洲轨道交通装备制造获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试点。
13.湖南桂阳工业园区入选国家2014年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备选园区。
14.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环保部、住建部明确临湘市列入“多规合一”工作试点县市。
15.长株潭城市群获批为首批“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城市群)。
16.东江湖列入全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
17.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获国务院批复。
18.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被财政部、国家林业局纳入全国湿地生态补偿试点范围。
19.郴州、邵阳、怀化、张家界市等四市被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列入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
20.湖南被列入全国9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省份之一。
21.娄底市成为全国第四批餐厨废弃物处理处置利用示范城市。
22.长沙、株洲、资兴市跻身全国64个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23.花垣县列入国家第二批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
(唐远 整理)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汤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