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外向型经济法治环境研究报告》解读
湖南日报记者 刘银艳
通讯员 邓罗兴 杨能团
对于那些在外向型经济活动中占有一席之地的湘企来说,最近有一本书不得不看,那就是刚刚新鲜出炉的《湖南外向型经济法治环境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湖南省现有登记备案的进出口企业8000余家,但若根据外向型经济的定义,即世界范围内关于商品、资本、技术、劳动力等方面所进行的经济交流活动,所涉外向型湘企更是一个庞大的数字。他们所处的法治环境如何?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如何规避法律风险?记者为此专访了《报告》出品人,省贸促会和中南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研究所课题组。
法治环境是最好的外向型经济发展环境
随着“一带一路”规划及权威版图的发布,不少嗅觉敏锐的湘企已经开始行动,或拓展商贸,或投资办厂。发力前,了解一下我省外向型经济领域行政执法和法治观念现状,有备无患。
《报告》称,近年来,我省以行政程序法治化和政府服务法治化为重点,外向型经济领域行政执法水平和法治观念得到快速提升。
行政执法趋向规范。近年来,我省商务、工商管理、税务、海关等部门修改、废止了100多项外向型经济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对促进我省行政机关在外向型经济活动中执法规范化、程序化具有重大铺垫作用。各市州也开展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活动。
行政审批数次精简。截至目前,省本级共取消或下放外向型经济领域的行政审批项目153项,保留42项,减幅为78.4%。一大批具有很高“含金量”的行政审批项目被取消,如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等。
切实简化了行政审批流程。如长沙海关进行了全国海关中的首次“简政放权”,对180项业务审批事项的64项进行取消、下放、转移等调整。过去,以中联重科等为代表的工程机械企业,在每次进口汽车底盘等国家关税减免产品时,每一单都需到长沙海关办理减免税审批事宜。长沙海关对此实行年度总担保制度后,企业到长沙海关,最多两次即可办妥全年的进口减免税审批业务。此项简化措施,全年可对全省工程机械类企业减少8000次审批行为、2.4万个签字、8000次计算机操作。
贸易政策加快落实。近年来,我省颁布多个对外贸易政策,如加快构建口岸大通关体系,2014年12月1日起,长沙海关加入到长江经济带的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中,力图实现“12海关如同1关”的通关管理效果。
我省各职能部门加强合作,签订了“关贸”、“检贸”、“汇贸”、“信贸”、“税贸”等五大协作机制。
“外向型经济是推动湖南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湖南一个重要的发展战略,就在于构建法治湖南前提下的开放。”省贸促会会长李沛告诉记者。
涉足外向型经济,不提倡“裸奔”合同
省内一家企业,因与泰国一家企业发生合同纠纷,找到省贸促会。省贸促会法律事务部的工作人员一看这个涉外合同,里面没有书面约定仲裁这种纠纷解决方式,没有办法通过国内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解决,只有诉讼一途,而且这个官司必须到泰国去打。最后,这家企业到国外请律师、开庭,往返数趟,虽然官司打赢了,却付出了很高的成本。
“如果这家企业在合同里约定仲裁条款,譬如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它就可以通过贸仲委长沙办事处,申请总部派员在长沙开庭仲裁。只要事实清楚,胜诉的结果是一样的。”省贸促会会长李沛告诉记者,国外知名企业对于涉外经贸纠纷,都愿意采用仲裁途径,“如果一份涉外合同里没有约定仲裁条款,那一定是企业的疏忽或缺乏这方面的了解。”
李沛提到,省贸促会每年都要碰到上十件湘企与国外的客户因为合同不规范而引起的纠纷,或是没有约定仲裁条款,或是即使约定了,但很不规范,属无效约定。这样在规避法律风险方面,基本属于“裸奔”的合同。
“我们在调研时发现,多数中小微企业没有规避法律风险的意识,某硬质合金出口企业负责人甚至坦言‘躲过一次是一次,万一遇到了问题再说!’”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毛俊响告诉记者。
“涉外合同都是中外文版本两种形式,两个版本均有法律效力,有的企业虽然也聘请了法律顾问,但对于外文合同,有的看不懂,有的审不出里面的问题,存在法律风险。”毛俊响说。
那么,如何规避经营风险与法律风险?
“要加大出口信用保险的投保和宣传力度。”李沛表示,出口信用保险是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金的非营利性的政策性保险业务,2013年,我省出口信用保险累计服务省内400余家出口企业,短期贸易险承保规模达34.5亿美元,帮助企业获得银行贸易融资42.5亿元。
尽管如此,400余家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相对于我省8000余家进出口企业来说,覆盖率不足5%,许多出口企业对于我省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和机制不太了解。
“有不少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负责人表示,这一产品确实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有益,后悔没有早点运用该产品。”毛俊响说。
毛俊响还提到,企业经营者要增强法律意识,并提早做好既懂外语又通晓涉外法律事务的法律人才储备,这样才能有利于事前规避纠纷,事中控制纠纷,事后解决纠纷。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刘银艳 邓罗兴 杨能团
编辑:汤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