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综合 近日,湖南省郴州市出台《市本级产业园区用工服务补贴暂行办法》,自即日起,向为郴州市本级产业园区提供用工服务的院校和应届毕业生双方发放补贴。
《办法》明确,补贴对象包括市城区的大中专院校及其在产业园区就业的应届毕业生。郴州市城区内大、中专院校推荐应届毕业生到郴州市本级产业园区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500元/人的标准对学校给予用工服务补贴。毕业生工作满一年的,可获得补贴1200元/人;工作满两年的,可获得第一年补贴1200元/人,第二年补贴1800元/人。(朱龙)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作者:朱龙
编辑:刘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