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园区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扶持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快速发展,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潭政办发〔2016〕40号)、《湘潭高新区落实<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实施细则》(潭高办发〔2016〕86号)文件精神,2018年湘潭高新区电子商务扶持资金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经营场地、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都在湘潭高新区辖区范围内,经主管部门认定的各类电子商务企业。
注册并租赁在湘潭国家火炬创新创业园内的电子商务企业,主管部门为湘潭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注册并租赁在湘潭高新区范围内其他场所的电子商务企业,主管部门为湘潭高新区招商合作局。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请单位于2018年12月26日前向园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2、主管部门受理项目申请后,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并在《湘潭高新区电子商务产业扶持资金申报表》上注明审核意见,汇总后经审议通过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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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报材料
1、湘潭高新区电子商务产业扶持资金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年交易额或年收入等凭证。
3、经营场地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房屋装修合同及发票。
5、所有项目的申报材料为一式两份,须装订成册。
四、联系方式
湘潭高新区招商合作局
联系人:刘师 0731-58551456
湘潭高新区创业中心
联系人:刘传俊 0731-58551800
(来源:高新区招商合作局 高新区创业中心)
来源:湘潭高新区
编辑:龚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