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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疫情 湘潭高新区给园区企业的一封信

来源:湘潭高新 编辑:马娅 2020-01-29 11: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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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园区企业的一封信

园区各企业:

大家新年好!值此新春佳节之际,恭祝大家新年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生意兴隆!

2019年12月以来,武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简称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全国各地也正经受着这场疫情的重大考验。鉴于当前形势,湖南省、湘潭市已启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进入重大疫情应急状态。为提高广大企业防范新冠病毒肺炎的自我防护意识和保护能力,特提请园区各企业高度重视,并抓好开工生产的有关防控工作,我们倡议:

一、园区复工复产时间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当前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外控输入、内控扩散”的要求,经湘潭高新区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建议园区所有生产企业(承担重大民生保障的企业除外,如电厂、防疫用品生产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延长春节假期的要求,于2月3日(正月初十)或适当延后复工复产。各企业务必严格执行并迅速做好相关工作,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按照疾控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报批后才能开工,如违反防控工作有关规定造成疫情输入和扩散,将追究企业和责任人员的相关责任。

二、开工前做到“八个必须”

1、必须通过微信、电话、书面资料等方式向所有职工宣传、学习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冠病毒肺炎防控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每个职工的防范意识;

2、必须提前两天向企业主管部门高新区产业发展局(联系人:刘灿辉,联系电话0731-58551330;15873293808)报备,以便于跟进指导、服务;

3、必须认真做好体温计、医疗口罩、消毒水、手套等疫情防控相关医疗物品、物资储备工作;

4、必须做好返岗工人的信息摸排(尤其是春节期间旅行史、接触史及身体现状等),安排专人进行全面登记;

5、必须提前做好厂区、宿舍和餐厅消毒工作,每天定期消毒;

6、必须做好应对可能出现的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的预案;

7、必须严格执行省、市、区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决策部署;

8、必须提前明确专班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上班时间坚持每天开展员工体温测量工作,并做好记录;对近期前往或经停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存在发热咳嗽等情况的员工、与高危人群有过接触的员工信息进行统计,发现任何异常,及时向高新区产业发展局(联系人:刘灿辉,联系电话0731-58551330;15873293808)报送信息。如有重大特殊疫情情况,可同时向湘潭高新区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24小时值班电话0731-58551391;0731-58551897)。

三、开工时执行“八个严禁”

1、严禁近期返回疫情严重地区的员工返岗,待疫情控制住后择时通知其上班;

2、严禁经排查与新冠病毒肺炎患者有接触史的员工(无论有无症状)返岗;

3、严禁知情不报。每天测量员工体温中发现有发烧、咳嗽等疑似新冠病毒肺炎症状的人要第一时间隔离到企业的封闭场所,并与指定门诊医疗机构(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0731-58669760/58669130,高新区双马板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0731-58630338)取得联系,视情况严重程度决定是否送诊,并报园区产业发展局(联系人:刘灿辉,联系电话0731-58551330;15873293808)备案;

4、严禁企业员工不配合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个人卫生和防控措施;

5、严禁企业举行不必要的员工集中活动(有且不限于开工庆典、大型表彰、集体聚餐等);

6、严禁企业员工不采取防控措施前往人群聚集公共场所;

7、严禁企业不采取防控措施直接开工,企业要做好车间、食堂等人员集中和密闭场所的通风、消毒工作;

8、严禁违背上述“八个必须”要求直接开工的行为,由此造成疫情扩大的,将追究企业和责任人员的相关责任。

让我们携起手来,坚决遏制疫情蔓延,打赢这场疫情蔓延的阻击战!

湘潭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8日

来源:湘潭高新

编辑:马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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