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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高新区积极构建“大督查”工作格局 助力工作高效推进

来源:湘潭高新区 作者:罗斌 高毓崇 编辑:刘艳芳 2018-01-22 09:23:06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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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潭在线1月20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罗斌 通讯员 高毓崇) 开展阶段性重点工作督查60余次,下发督察通报30份,共登记、催办市领导批示事项16件,区领导批示事项35件,办结率达到100%……2017年,湘潭高新区在市政府督查室等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向中心聚焦、为落实聚力,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的系列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这是湘潭高新区积极构建“大督查”工作格局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高新区工管委高度重视督查工作,在工管委办公室专设了督查室,明确专职人员2名,负责全区党务、政务督查督办工作,建立了“预安(预先的工作安排)销号”“两示”“一单四制”等制度,出台了“政令不畅”问责办法,“大督查”工作格局初步形成,有效地促进了各项中心工作的落实。

  “预安销号”总揽全局工作效率显著提升

  “预安销号”工作制度是湘潭高新区率先引入的一大创新举措。自2013年推行以来,通过月初预安,月底督查销号的方式,极大地推动了工管委中心工作的落实。

  通过部门预安对全局性具体工作予以兼顾,通过会议审议对全局性工作予以统筹,让全区年度重点工作与部门月度重点工作有机衔接,做到全局推进“一盘棋”、上下联动“一条心”。

  对于全局性、跨部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提请主任办公会高位协调的方式,明确了责任和解决措施,杜绝了以往部门单位间相互推诿、遇到难题“坐、等、靠”的不良风气。

  高新区有关负责人说:将预安销号完成情况在会议进行通报,关乎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脸面子”。

  预安销号占年度绩效考核总分30分,部门未完成工作当月扣发目标绩效,关乎“钱袋子”。

  将预安销号与干部选任相挂钩,关乎“官帽子”,有效整治了“为官不为”“政令不畅”,提升了工作效率。

  工作的计划性、协调性和高效性显著提升,从一组数字上可以明显感受到:四年来,高新区全区共计预安工作3541项,按期销号3328项,销号率为94%。

  “专项督查”重点突破工作实效不断增强

  “围绕全局督大事,关注民生督实事,落实批示督要事”。高新区有关负责人说,高新区始终坚持把全区工作的重点、工作推进的难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作为督查工作的重点,实施重点突破,提高督查效能。

  对工管委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和落实要求,细化任务分解,落实到岗位、人头,具体到时限,分阶段开展督查。

  2017年以来,对事关经济发展大局的招商引资、精美湘潭建设和创建文明城市等重点工作,以及24个投资规模大、产业带动能力强的重点项目建立了区级领导包保责任制,实行月督查、月通报。

  通过抓一个个具体工作、解决好一个个具体问题,始终保持对全市重点工作的强大推动力。

  共开展阶段性重点工作督查60余次,下发督察通报30份,确保了各项目标任务和部署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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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工管委领导督查二大桥交通优化及环境综合整治、二大桥北桥头公园项目

  对“雁过拔毛”腐败、棚户区改造工程以及山体滑坡灾害整治等15件为民要办的实事:

  严格按照“一单四制”的要求,落实责任、全程跟踪、动态管理,每月会同有关部门对实事进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对不达计划进度的及时协调调度。

  目前,高新区确定的实事均按要求和标准顺利完成年度目标,向人民群众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认真做好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制定了严格的批示事项报告办理、反馈、通报等制度:

  对每一个领导批示件,都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办理,对未按照进度要求办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出催办通知单。

  对重要的或经多次催办仍未按要求办理的工作事项,现场督办、限时办结。

  目前,高新区全区共登记、催办市领导批示事项16件,区领导批示事项35件,办结率达到100%。

  “考评问责”抓铁有痕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为了提高督查工作的权威,保障督查效果,高新区结合《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和区绩效考核办法,研究出台了《湘潭高新区督查问责办法》。对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不履行、不正确履行以及履行职责不力等多种情况加以明确,并制定了与之对应的问责措施。

  办法中明确,对于工作落实不力或不到位的,经组织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诫勉谈话、调整岗位、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等处分,并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直接降低一个档次。《办法》的出台对政令落实不力或不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具有较强的威慑作用。2017年,高新区加强了在《办法》应用上与区组织、纪检等部门的联动对接,对双马街道换届选举、飞山奇砖厂退出等4项工作执行了督查诫勉,由分管领导约谈责任人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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