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经信委制定中小企业“创业”计划,旨在扶持成长性良好的初创企业、中小企业。有发展前景,销售收入低于3000万元,有正在建设、改造项目的“创业”计划企业,经考查和评价合格后,可进入“创业”计划培养,但总的培养期不得超过6年。此次微调,我市新增12家。其中市直属企业6家,株洲县、茶陵县各2家、醴陵市、炎陵县各1家。
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科科长杜金国表示,“创业”计划作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将在生产要素协调、专项资金安排、贷款担保、社会服务等方面优先给予扶持,旨在推动全民创业,引导中小企业转变增长方式,走专、精、特、新的发展路子,在发展中转型升级,提高市场核心竞争力。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黄进
编辑:汤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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