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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高新区四项措施并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编辑:唐小慧 2013-09-16 11: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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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潭高新区2013年重大项目投资和建设推进办法》、《湘潭高新区优化企业项目建设环境实施方案》、《湘潭高新区深入开展“五治”活动实施方案》、《湘潭高新区2013年“发展环境优化年”工作专项效能监察方案》……从今年年初到现在,湘潭国家高新区相继出台了系列文件,其频率之高、密度之大,前所未有,而这一切的目的只有一个——优化企业经济发展环境。
  
  强措施
  
  2013年是高新区发展环境优化年。围绕这一目标,从年初开始,高新区就制定了一系列措施。
  
  为强化工作作风、提升员工工作热情,激发创新能力,3月27日,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发布关于组织开展“三清、三改、三提”专题调研活动的通知,要求,清理农村生产资料、清理劣质乡镇企业、清理地理标识;改进作风、改革办法、改善服务;提高执行力、提高工作标准、提高美誉度。
  
  为深入落实“三改、三提”要求,5月27日,高新区工委办公室又印发《湘潭高新区深入开展“五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即对“庸、懒、散、软、奢”五种工作作风进行集中整顿。
  
  此外,高新区还颁布了“八条禁令”和“五个一律”,并以短信的形式将“八条禁令”发送到园区机关每位干部职工的手机上,做到时刻警醒。
  
  在确保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方面,高新区更是下足了功夫。
  
  为确保本年度重大项目投资和建设工作有序推进,6月1日,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印发了《湘潭高新区2013年重大项目投资和建设推进办法》的通知。《办法》要求建立项目推进例会制度、“月调度、季考评”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并细化了重点项目建设任务节点时间。
  
  紧接着《湘潭高新区“发展环境优化年”工作任务分解表》、《湘潭高新区优化企业项目建设环境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落实企业项目建设环境专项整治五项工作制度》等文件也都相继出台。
  
  提服务
  
  “您好!请先填写这份表格。”9月7日,我们走进高新区管委会政务大厅时,发现每个窗口的工作人员对前来办理业务的人员都是笑脸相迎,耐心指导。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2011年,高新区高规格设立了政务服务大厅。大厅陆续进驻了13个单位部门,设有15个办事窗口,实行“一门受理、联合审批、一口收费、限时办结”的一条龙服务,并建立重点审批项目“绿色通道”,采取部门联审联批、专人跟踪督办等方式,特事特办,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限。
  
  “以前需要花上二三天时间才能办完的业务,现在只需花上一个多小时,而且不用多地来回跑了。”2009年在高新区安家落户的鸿毅知识产权公司,主要承接代办工商营业执照、企业年审等业务,公司总经理黄灿对这些年高新区办理相关业务的速度和态度有着切身体会,“速度更快,服务更好,质量也更高了。”
  
  针对企业发展规模各异,产业行类不一,发展速度不一的情况,高新区创新服务手段,实行“保姆式”呵护分类服务企业,采取“分层孵化、分类指导”。
  
  为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高新区还从年初开始就明确了15位领导常年对28家重点企业进行点对点帮扶。
  
  抓落实
  
  细化“预安销号”管理措施,对工管委交办和月度重点工作实行“周安排、三公示、一提醒、月考核”,同时设立5万元工作创新奖励基金,评选员工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好建议、好措施、好结果”,进一步激发员工工作热情,创新治庸。
  
  这是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今年在落实“五治”活动过程中,结合自身实际创新的工作方法。
  
  为确保各个部门将工作落实到实处,高新区实行个性化绩效考核,将目标管理预安销号、末尾淘汰、责任追究、干部提拔任用等相结合,通过对目标责任的制定、分解和落实来考核评价干部工作实绩。同时,强化行政效能监察,成立了行政效能监察室,完善了该机构的人员配置,明确了“行政效能投诉二次以上查核属实的,给予诫勉谈话或预免职…”等十五条刚性责任追究办法,对违反工作纪律,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等行为进行处罚。
  
  今年上半年,高新区共对工作纪律明察4次,暗访3次,走访企业了解部门服务情况6次。对督查中发现问题从严处置,给予2人党纪、政纪处分,对12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通过月度重点工作讲评机制,核查落实工管委重点工作272项,组织讲评6次,并将讲评结果及时在OA系统进行了情况通报。
  
  促发展
  
  不论严寒酷暑,不管是在企业车间,还是项目现场,处处可以看到高新人忙碌的身影。走访群众听民声,深入企业解难题……他们用实际行动帮助企业跨过了一道道沟壑,实现了可持续发展。
  
  今年年初高新区工管委明确了每位班子成员走访企业的任务后,便马上出台了《湘潭高新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方案》。通过定点帮扶,高新区先后解决了华湘环保高压线路架设、飞鸽药业生产线复产等近30个影响重点项目建设的重大问题;狠抓筹资融资,全年实现银信融资12亿元,完成土地款催收及其他收入6.9亿元,目前融资到位额已达18.9亿元。
  
  园区各部门也根据各自职责,创新服务方式。高新区创业中心建立了“服务企业每周一谈”工作机制,规定每个部门每周必须访谈一家企业,了解企业的发展构想和遇到的困难。当得知融资难成为企业的普遍问题后,创业中心牵头成立了湘潭创投公司,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已得到银行授信1.6亿元。产业局利用现有的资源,进行整合,在高新区官方网站的产业版块设立服务信息专栏,让企业随时了解最新工作动态和新的政策……
  
  湖南华湘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20万吨/年钢铁废渣综合利用项目是高新区空间调整后引进的第一个大型产业投资项目,也是高新区以节能环保为主体的新型战略性产业的重点项目。该企业顺利投产后,公司执行总经理动情地说,“这与高新区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
  
  原来,早在项目建设之初,高新区便为其修建了华湘路、纬五路。工管委领导还亲自挂帅,协调有关部门解决问题,制定了详尽的项目进度计划表,一抓到底,为项目最终竣工投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相关链接
  
  “八条严禁”和“五个一律”
  
  “八条严禁”
  
  1.严禁非法垄断建材市场、强买强卖、强行推销建筑材料的行为。
  
  2.严禁强装强卸、强揽工程等强行参工参运行为。
  
  3.严禁机关干部、员工、街道、村组干部,以推动项目征拆或维护施工环境为由借机渔利的行为。
  
  4.严禁敲诈勒索、阻工挠工、寻衅滋事等妨害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行为。
  
  5.严禁聚众闹事、围攻办公场地、哄抢施工材料设备的行为。
  
  6.严禁机关干部、员工、街道、村组干部在企业项目建设施工中充当违法行为“保护伞”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7.严禁推诿扯皮、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索拿卡要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影响企业项目建设环境的行为。
  
  8.严禁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面对问题反应迟缓,对影响企业项目建设周边环境问题处置不力的行为。
  
  “五个一律”
  
  1.不听劝阻、恶意阻工,造成恶劣后果的,一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2.组织阻工、围攻办公场地、殴打施工人员或工作人员,情节严重乃至触犯刑律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幕后操纵、策划阻工事件或充当阻工人员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律先行停职接受调查。
  
  4.阻工事件中,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未及时赶到现场,进行有效化解处置的,一律实行问责。
  
  5.维护施工环境工作中失职、滥用职权、“索拿卡要报”、组织参与强揽工程的区机关干部员工、街道、村组干部,一律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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