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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高新区获批省绿色生态城区 奖补千万元

来源:大众日报 作者:杨学莹 编辑:汤琴 2014-03-18 09:3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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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杨学莹 通讯员 胡雪晶 徐建 报道
  
  本报济南3月17日讯 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为加快推动我省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今年,我省将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在去年启动首批4个的基础上,再组织开展6个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设。最迟下周将启动申报,上半年公布评审结果,每个城区财政奖补不低于1000万元。
  
  去年以来,我省在全国率先启动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创建,临沂北城新区、淄博新区、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济宁北湖新区获批首批省绿色生态城区,每个城区奖补1000万元。这些奖励资金主要用于绿色生态规划和指标体系制定、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和能效测评、绿色建筑技术研发和推广等。目前,每个城区已到位500万元,余下的奖补资金将在两年实施期结束后,通过验收达到预定目标的,再予以拨付。达不到目标的,奖补资金、示范称号将被追回。
  
  按照我省省级绿色生态城区的申报条件,申报主体为设区城市的新区,规划中须建立包括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约利用等内容的指标体系,起步区(先导区)不少于3平方公里,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国家、省绿色建筑标准,两年内绿色建筑开工建设规模不少于100万平方米,其中,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比例超过30%。
  
  据介绍,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设的程序为:申报、评审、公示、立项、签订协议、实施、验收。协议由省住建厅、财政厅与示范城区政府、所在设区市住建委(局)、财政局签订。首批资金将于立项后予以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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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学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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