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的交通事故处理模式从调查取证、责任认定到违法处罚甚至损害赔偿调解都由经办交警承担。繁重的工作任务,多重角色的转换,不但影响了执法的规范化建设,而且容易让群众对交警处理交警处理事故的公正性产生怀疑,进而影响交警部门的执法公信力。为解决这个弊端,县司法局与交警大队等部门于2012年4月26日联合成立了我县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了以人民调解为依托、行政调解为补充、司法调解为保障的“三调联动”的交通事故调解模式。
此次成立的驻宁乡经开区中队调解室位于县交警大队经开区中队办公楼一楼,聘请了有多年法律经验和调解经验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将方便宁乡经开区以及周边群众交通事故的调处。一旦有交通事故发生,当地群众不必再跑到县交警大队去处理,能够就近、及时、有效地接受交通事故纠纷调解。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贺美容 彭丹 陈志明
编辑:谢瑞仁
本文为园区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