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2015年度长沙市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条件为:长沙市境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以移动互联网业务相关研发设计、软件、应用开发及服务为主营业务(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原则上超过30%)的独立法人企业及机构;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拥有发明专利、著作权、版权等自主知识产权;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有严格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及时按财政部门要求上报财务信息等。申报范围为:技术研发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应用示范项目;市场开拓;知识产权保护;创新创业孵化平台。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袁路华
编辑:谢瑞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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