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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政策助力湘潭小微企业发展 去年减税8000余万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王超 编辑:汤琴 2015-03-13 0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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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10年至今,我国已5次出台降低税负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去年我市25200余户次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减税8000余万元
  
  红网综合讯 据湘潭晚报消息(记者 王超 通讯员 蒋中韧 孔红利)湘潭中星仪器公司的负责人李彪最近心情不错。他的公司刚乔迁新址,规模较之前扩大了不少。此外,国家出台的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为公司减了税负,为他缓解了资金压力。
  
  中星仪器公司主要从事陶瓷分析仪、耐火材料的研发和生产,既是国家鼓励的战略新兴产业,又是典型的小微企业。公司2010年起步,从最初的两人发展到10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发展成了一般纳税人。
  
  “公司的发展,离不开税收政策的扶持。”李彪告诉我们,创业的前两年,公司业务量小,他享受到了增值税免税政策。2013年公司略有微利,享受了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今年3月初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时,他又享受到了新出台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近2万元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作为费用在税前一次性扣除,与新政出台前相比可少缴所得税近5000元。
  
  “我更看重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导向。与此同时,公司也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尽管目前享受到的税收优惠金额还不是很大,但李彪对未来充满信心。
  
  受益这一新政的,还有2014年新成立的高新区葩金加油站。按新政规定,加油站今年即可省下3万余元的企业所得税。
  
  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小微企业是近年来国家税收政策争相扶持的“宠儿”。
  
  从2010年至今,我国已5次出台降低税负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继2014年4月将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年应纳税所得额由6万元提高到10万元后,今年2月下旬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又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扩大到20万元以内,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市国税部门统计,2014年,全市共有25200余户次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到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款8000余万元。随着2015年一批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出台,获得税收“红包”的小微企业数量和受惠金额都将进一步增加。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王超

编辑:汤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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