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细则》明确,由长沙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通过多种检查方式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受理举报投诉。对人社部门移送的案件,公安机关自受理之日起三日以内进行审查,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立案查处。机制要求,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启动联动机制:在一定区域、时段内某类犯罪案件高发,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开展专项行动进行整治、打击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执法检查时遇到恶意阻挠检查、对执法人员进行恐吓或者暴力抗法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查处建设领域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强迫劳动及雇用童工等案件时,认为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并立案侦查的涉嫌犯罪案件,需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的。
今年以来,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484家,立案受理并处理案件1128起,移送公安机关并立案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4起,为1.2万名劳动者追回工资1.4亿元,补签劳动合同2693份,督促120家单位为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费350万元。
(潇湘晨报记者 李柯夫)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李柯夫
编辑:汤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