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综合讯 据湘潭晚报消息(湘潭晚报记者 郑镱慧子 通讯员 靳志国)9月9日,国家工信部、发改委联合批复了《湘潭高新区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实施方案》。这是继去年6月高新区获批全国第一批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单位后,在探索低碳经济之路上的又一里程碑。
打上低碳经济“标签”
“十二五”以来,湘潭高新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走绿色低碳发展之路,围绕调整产业结构、节能降耗、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
一方面,高新区加大项目环评审查,严格项目入园的环保门槛,对不符合环境要求的一律不予入园,对已入园的重点能耗企业签订环保责任状,将能耗考核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约束性指标。另一方面,大力促进企业转型,扶持企业走信息化之路,“3+1”主导产业能耗低、效益高,并设立总额5000万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对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给予扶持。
而在低碳技术创新与应用领域,高新区已储备了可再生能源设备及零部件、节能通用电气等一大批低碳产品;同时通过积极开展煤改气、废物回收利用等项目,生产过程低碳化也取得了很大进展,具备了打造低碳园区的良好基础。
争做低碳经济“样板”
此次获批的方案紧跟我国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目标以及湖南省“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确定了低碳园区试点建设的四大工程十大项目(见右图)。
据了解,到2016年,高新区将实现工业总产值1000亿元,工业增加值215亿元,GDP过300亿元,单位GDP能耗下降至0.35吨标准煤/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至0.48吨标准煤/万元的目标。届时,高新区园区将基本实现能源结构低碳化、生产消费低碳化,对城市地区低碳化乃至其他园区建设产生带动效应,最终成为国家低碳经济示范区。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郑镱慧子 靳志国
编辑:汤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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