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园区被认为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经验,伴随着我国“走出去”步伐加快,国内工业园区经验开始向全球复制。近年来,有多个国家提出希望与我国共建合作区,来增加就业和税收,扩大出口创汇,提升技术水平,促进经济共同发展。自2006年以来,我国政府鼓励企业探索“走出去”新模式,参与建设境外产业园区,推动“走出去”向纵深发展。
目前,我国建设的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已达16个,遍布亚非拉欧13个国家。其中,亚洲有7个园区,分别是:巴基斯坦海尔-鲁巴经济区、泰国泰中罗勇工业园、柬埔寨西哈努克港经济特区、越南龙江工业园、越南中国(海防-深圳)经贸合作区、中国·印尼经贸合作区、韩国韩中工业园;非洲有6个合作区,分别是:赞比亚中国经贸合作区、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尼日利亚莱基自由区、尼日利亚奥贡自由区、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毛里求斯晋非经贸合作区;俄罗斯有2个,分别是乌苏里斯克经贸合作区、托木斯克木材工贸合作区;在委内瑞拉建设了库阿科技工贸区。
实践证明,境外经贸合作区已成为我国推进国际产能合作的大平台。境外经贸合作区契合所在国发展诉求,是我国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全球产业布局的重要承接平台,为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创造空间,有力地推动了装备“走出去”和国际产能合作。据统计,合作区带动了各行各业的中资企业“走出去”,其中轻工纺织类企业占30%,建筑建材占15%,机械电子占10%,资源生产加工占11%,商贸物流占20%。亚非拉国家资源丰富,且处于快速城镇化过程中,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等需求旺盛,国内优势产能转移过去大有市场。通过发展合作区,我国还建立了有效利用境外矿产、油气、森林、农业等各类资源的渠道,有利于保障海外资源的长期、稳定供应。
对于企业而言,合作区无疑是“走出去”的公共平台。我国“走出去”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往往对国外的政策法律、语言文化不熟悉,不适应,也面临着工业基础设施薄弱、产业配套差、水电路等外部配套条件不足等诸多困难。合作区一方面提供了比较经济、可靠的海外发展基地,有利于形成贴近市场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可降低企业海外投资经营成本;另一方面也改变了企业各自为战的局面,实现抱团出海,加强了我国企业对当地政府、社会的整体影响力,提升话语权,形成“避风港”,有助于企业发挥投资规模效应效益,实现互补协同、共同抵御风险,并争取所在国的优惠政策。
境外经贸合作区正成为我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开展国际产能合作的重要抓手。近期,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积极参与境外产业集聚区、经贸合作区、工业园区、经济特区等合作园区建设”。境外合作园区正成为我国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全球产业布局的重要承接平台。国际社会正透过合作园区这一窗口,读懂中国互利共赢的投资理念。(经济日报记者 徐惠喜)
来源:经济日报
编辑:刘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