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岳阳市审计局开发区分局对区财政拨付的全区集中安置房小区的物业及维修资金进行了审计,发现小区的物业管理中存在一些制度漏洞,并以专报形式向区管委会汇报,并提出了建议。
区管委会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了上述办法,明确了“业主自治,提倡业主通过市场竞争机制自行选定物业服务企业”的原则,要求安置小区经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批准文件后,方可交付使用,移交物业服务企业前由建设单位进行物业管理,同时由管理处、居委会对安置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立进行组织和指导。物业管理的内容及费用标准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从而理顺了关系,明确了职责。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刘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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