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月8日讯(记者 龚蓉)为更好地引导和促进湖南省产业园区加快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产业园区在振兴实体经济中的支撑作用,近日,湖南省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发布《湖南省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综合评价办法》,进一步推动产业园区发展质量、效率、动力三大变革,不断提升产业园区核心竞争力,为湖南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产业园区综合评价工作由湖南省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省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省统计局提供的法定数据,组织省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组成综合评价组,每年评价一次。
评价范围为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经国家核准公告或省人民政府批复的面积。该《办法》按照导向性、科学性、差异性的评价原则,充分发挥产业园区综合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坚持总量、质量、效益、增长相统一;评价方法力求公开、公平、公正,以科学的评价统计理论和模型为基础,结合实地核查、部门联审等方式,确保评价结果具有公信度和权威性;实行分级分类评价,对不同级类产业园区相应指标赋予不同权重进行评价。
《办法》指出,指标体系由发展质量、发展实效、发展动力、资源环境、园区管理五个部分构成,五个部分下设30项指标(含7项加分指标)。计算方法为可量化指标标准权重100分,定性指标最高15分。各指标得分之和扣除减分项的结果为园区最终得分。
《办法》明确,每年年初将根据上一年运行情况,分别对各类产业园区及综合保税区进行排名,形成专题报告,上报省人民政府,抄送省直相关部门、园区所在地政府和各园区管委会。省直相关部门将对先进园区在建设用地、资金扶持、招商推介方面予以大力支持。申报国家级园区必须是上年度评价为先进的园区。对年度综合评价排名后3位的产业园区,按照《湖南省开发区调区扩区和退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相关链接:《湖南省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综合评价办法》
来源:红网
作者: 龚蓉
编辑:龚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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