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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经开区:工作督查成有力抓手 确保“政令畅通”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朱剑清 编辑:刘艳芳 2016-12-23 15: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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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综合讯 据湘潭经开区消息 在湘潭经开区,督查已经成为确保“政令畅通”,提升执行力,推动园区改革发展的重要抓手。

  今年以来,湘潭经开区积极适应新常态,坚持“围绕工作大局,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实际效果”的原则,不断创新督查工作机制,努力探索和实践督查工作的新路子,加大重点工作效能督查督办力度,进一步提高督查服务质量,提升督查实效, 确保“政令畅通”,较好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有力加快了湘潭经开区向全国一流园区迈进的步伐。

准确定位,把握督查督办主攻方向

  围绕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抓督查

湘潭经开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安排与区党工委会议、党政办公会议决定和主要领导安排的专项工作、重点工作和议定事项,逐项梳理、逐条分解,明确承办单位、承办责任人、承办事项、落实时限、办理结果,由区绩效考核办公室(督查室)开展逐项督办,变口头安排为书面指令,使各部门在落实各项决策和部署中,工作有标准、操作有规范、完成有时限、落实有保证,充分发挥了督查工作的“助推器”作用。2016年以来,向各责任部门共计发出《重点工作安排》及《重点督查事项》15期,《工作交办函》、《工作联系函》及《督办函》20期,《专项督查通报》47期。

  围绕推动中心工作抓督查

(项目推进现场)

  首先是将园区2016年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和市下达给园区的年度绩效目标任务层分解,签订责任状,压实责任,制定督查计划表,细化各项年度目标和重点任务,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相关部门,对每一项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工作进度和完成时限。

  其次抓好重点建设项目的落实。制定了《2016年经开区委领导重点项目计划表》,按照领导包抓项目制度规定,督查室会同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领导包抓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办落实,有效解决了项目建设中的“中梗阻”问题。

  再次是抓好领导批示件的落实。2016年以来,经开区对中央、省、市主要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强化执行力,突出时效性,明确专人,跟踪督促,限时办结,确保领导批示交办事项落实到位。截至11月31日(批示件按月通报),主要领导批示件涉及重点工作事项共计286件,其中232件已办结落实,54件正在协调或办理,办结率为81.12%(较去年同期提升了约50个百分点),其中,市领导批示件42件,办结率为83.33%。

  围绕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抓督查

(督查人员向村干部了解基层阵地建设情况)

  湘潭经开区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哪里有热点难点问题,督查工作就开展到哪里的工作原则,切实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一是抓好民生实事项目的督查落实。对省、市下达给经开区21个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作为督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严格执行督办制度,按月督查,准确掌握实事进展情况,项项抓落实,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二是抓好重要信访案件的办理落实。实行领导开门接访和领导包抓信访案件制度,由督查室会同相关部门对信访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每月以《督查通报》的形式进行通报。督促各部门认真研究解决人民群众诉求,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创新机制,提高督查工作实效

  督查督办工作要保证长期有作为,就必须不断探索创新督查工作的机制。按照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部署安排,在工作中实行“日督周报,月考季评,督查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建立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制订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量化考核办法,强化督查措施,切实提高督查工作实效。

(每周党政办公会上督查通报)

  一是坚持日督周报。湘潭经开区全员实行六天工作制,在每周六经开区组织召开的主任碰头会上,由绩效考核办公室(督查室)对园区各部门上周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汇总,形成周《督查通报》,对各部门下发下周的工作计划和《重点督查事项》,将所有的目标任务细化,分项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每周每日对各部门工作计划中的工作事项逐件督查抓落实。通过任务分解和每日的督查,把对全局的要求具体化为各局部的要求,把对面上的要求具体化为对每个部门的要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传动链条,有力地促进了各项重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月考季评。对各部门实行季度考核。通过督查,根据各部门每周工作的任务完成情况、交办工作落实情况,结合自身建设、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按月计分,按季度进行考核综合评分。月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月为单位,对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年初目标任务、中心工作任务、主任碰头会、领导安排重点事项完成情况,逐项“对账”,通过电话督办、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跟踪问效,以《督查专报》及时向园区党政办公会报告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并进行量化评分。

  三是坚持督查与绩效考核相结合。根据《中共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湘潭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设8个内设机构,其中组织人设和绩效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分别由组织工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绩效考核办公室(督查室)3个机构承担。”经开区实行大部制改革后,绩效考核办公室(督查室)明确职责为:“负责全区绩效考核日常工作;负责全区重点工作、会议重要决定、主要领导重要批示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从而建立了日常督查与绩效考核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改变了过去绩效考核年底算总账的传统作法,便于将督查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增强了督查督办的实效和权威性,大大提升了经开区各部门工作的执行力。

  改进方式方法,提高督查工作执行力

  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湘潭经开区感到,新时期下的新任务对督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提高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必须不断创新督查工作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各种督查手段,不断提高督查工作执行力。

一是重视现场督查。湘潭经开区始终坚持“一线督查制度”,尽量避免单纯在办公室打电话、要材料,而是主动走出去调查了解,掌握第一手真实材料。比如在督办重点建设项目时,究竟进展到何种程度,仅听口头介绍印象不一定深刻,也不一定符合实际。对此,督查室始终保持与项目单位的联系,不定期深入项目现场,查看进度,排查问题,保留影像记录资料,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以“督查呈报、督查专报”随时向园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必要时委领导出面协调解决问题,有效推进了项目的顺利开展,提高了督查工作执行力,提升了督办效果。

  二是以目标考核促督查。目标责任制考核是促进各部门全面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对于列入目标责任书的重要指标任务和重点工作,我区均纳入到年度督查计划中,分阶段分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实行“月通报,季汇总,季考核,年底评定考核等次”,加强对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调度和通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实现预期计划目标。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不满足于各单位的“报”,而是将重点放在“查”上,采取“已经落实的查效果,正在落实的查进度,没有落实的查原因”的办法,保证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形成了各项目标分解立项、责任到人、逐项督查、逐项反馈、跟踪到底、务求实效、全面落实。

  三是实施问责督查。实践证明,落实责任制、实施问责制是强化领导责任,落实一把手负责制的有效手段。对于在完成市委、市政府年度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阶段性重点工作、执行上级和政府决策规定以及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问题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及时予以通报批评,严重影响工作进度的,提出建议由委领导进行约谈。同时,我区要求督查工作人员发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脚踏实地,有的放矢,真督实查,做到批则必查,查则必办,办则必果,敢于碰硬。督促检查是一项面对矛盾、解决问题的工作,在平时的督查工作中,敢于坚持原则、触及矛盾、反映问题,说真话,办实事;要求每位督查人员爱岗敬业,牢固树立“督查就是服务”的理念,正确认识督查工作的地位和作用,主动服务,树立“督查就是责任”的思想,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完成好每一项任务。

  四是实施督查调度。当前,经开区正处在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各种利益和各类矛盾相互交织,给督查督办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一项决策的落实或一个问题的解决,往往牵涉很多部门和单位,如协调不够,可能影响工作落实。为此,在平时的现场督查后,督查室立即组织召开督查调度会,及时协调督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组织精干高效督查力量,本着保证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多方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督查措施的落实。今年以来,我区先后适时召开了牟渠、舍弗勒项目、泰富二期等重大建设项目和创文工作督查调度会议,及时协调解决了项目建设和各项中心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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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剑清

编辑:刘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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